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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众已经安于一种观念……他们向艺术家提出的唯一任务就是创造“新东西”——如果艺术家可以随心所欲,那么每一件作品都会代表一种新风格、一种新“主义”。……他们(艺术家)解决创新这个问题的办法有时聪敏而卓越,不会遭到鄙视,但从长远来看,却很难算是值得从事的工作。”

  “现在说“艺术是表现”或说“艺术是构成”,大概跟过去说“艺术是模仿自然”同样不真实。但是任何一种这样的理论,即使是最晦涩的理论,都可能包含着一种格言式的真理颗粒,也许对形成珍珠有益。”

 “没有艺术(Art)这回事,只有艺术家(Artists)。他们是这些男男女女,具有惊人的天赋,善于平衡形状和色彩以达到“合适”的效果。更稀罕的是具有正直性格的人,他们不肯在半途止步,时刻准备放弃所有唾手可得的效果,放弃所有表面上的成功,去踏踏实实地经历工作中的辛劳和痛苦。”

“ 今天的问题却是,当年对新作品的震惊感已经消失,报刊评论和公众,几乎对所有实验性的事物都不妨接受。如果今天有人要找个斗士,那就是回避了造反者架势的艺术家。”

“艺术被看作主要的时代表现……于是任何风格或实验只要被宣布为“当代的”,就足以使评论家感到有责任去理解和提倡。评论家已经失掉批评的勇气,转而变成事件编年实录的作者。”

“……更严重的是,这样一个概观通论可能给人错误的印象,以为艺术中事关紧要的就是变化和新奇。”

      

       刚刚读完了贡布里希的《艺术的故事》,马上就要到借还期了,想要尽快地记录下一些问题和思考,顾不上严谨和准确,只当整理思绪和引起讨论用。

      之前和朋友们稍微讨论了一下关于艺术的见解。关于现代有没有艺术的问题,有人觉得现在遍地都是艺术,有人觉得现在已经没有了,还有人觉得,你说是艺术那就是,你说不是那就不是。

       其实不是艺术高得普通人不可讨论,而是讨论确实困难重重。显而易见,它没有建立在大家旗鼓相当的对过去和现在的知识之上,每个人对“艺术”的理解大不相同,这个词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本来所指也不同。

 

      有一种常见的误解,即创造艺术这样的自知或对艺术的欣赏自然而然存在。然而洞壁上的野牛并非显示着远古人类对野牛之美的欣赏,并非记录了一个远古人类创作的渴望,而只是出于对图像的迷信。他们只是相信用叉去刺洞壁上的野牛像就可以真的对他们捕获猎物有帮助。一个事物的逼真图像和它的本身之间有某种联系,这样的迷信即使到现在还在我们身上留下了痕迹。原始部落的木刻被我们称为艺术,然而他们只是表达对非自然力量崇拜的工具。而我们称之为艺术的埃及壁画,原来也只是一种陪葬品,它甚至没想过会被人看见。

      而后很长的时间里那些如今挂在博物馆里的艺术品也服务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埃及的壁画用来陪伴伟大的主人,希腊雕刻致力于和谐优美,罗马曾用石刻叙述功绩,中世纪的绘画雕刻用来向不能识字的百姓图解教义或圣经故事,教堂让人感受神圣庄严的力量,而后君王和贵族用它们来显示权力和地位或者宣传君权。在这些时代里,艺术都是为了某个目标面向公众的,绘制一幅祭坛画或者为教堂制作雕像都是具体且有功用的职业。大多数艺术家都满足于目前的做法并努力地用这种规则做得更好,很少人迫切地要去打破什么,很少人迫切地要用它去表达自己的一些什么,当然他们的观点有意无意地会体现在作品中。

     即便是后来艺术家不再只面向君王贵族,或者接受委托再作画,而是面向了市场,先创作再出售,在特定的时代里他们也有特定的问题要去解决,他们总会有一个任务。贡布里希不断地强调,在艺术的历史上,任何一种“进步”都其实有得有失,某一方面的进展总以牺牲另一方面来补偿。透视法使得平面上表现空间感得以实现,但构图和安排人物却成了问题;为了获得理想化的平衡和谐的美,却牺牲了真实性;待到印象主义将描摹自然发展到了极致,高更又不满绘画理性得过了头而忘记了表现感情等更单纯直率的东西。虽然曾有过几次危机,但是这一传统一直都是持续着的。

    印象主义之后的自由的探索引出了许许多多的实验,重新发现孩童式做法追求天真纯朴的实验,描绘幻想梦境的实验,表现材质的,仅欣赏墨点的,希望抛弃“题材”用形状和色彩创造出纯粹视觉音乐的实验。艺术家的任务就成了创新,Artfor art's sake,不断地造出新的东西,新的表达方式。“如果今天要找个斗士,那就是回避了造反者架势的艺术家”。如今创新才是一种规则。但是很快,这样极端的实验也被不断地反思,有些艺术家已重归具象艺术。多元化成了一种新的心境。由于印象主义开始艺术家真正可以自由地表达个性,艺术变得私人了,不再迎合公众,并且大多数人已习惯于被“应用”艺术和“商业”艺术包围,展览会和美术馆里的“纯粹”艺术与我们之间形成了鸿沟。

      在不断的反艺术和反反艺术,批评和自我批评里,杜尚用小便器将艺术作品与其他人造物的区别模糊,某位青年人声称扩展了“艺术”的概念。 容忍使它失去了标准,于是有了我们的讨论。似乎是遍地都是艺术。但是,如果说“一个艺术家把自己关在玻璃房里生活几天供观众观赏几天”是艺术,那么“展出一道长长的镜子走廊让观众看到自己”是不是艺术呢?是什么使它们成为艺术呢?如果说是用这些行为表达出一种感情或思考使它们成为一种艺术,那么“为了维护某个群体的权利去街头抗议”是不是呢?如果几乎任何事物都既可以变成“艺术”,也可以说不是,那是不是可以说艺术已经消失到生活中去了,它已经躲得无影无踪了?是不是可以说,没有Art这一回事,只有那些决定将什么称为艺术的艺术家?(尽管贡布里希的原意应该是,艺术的涵义永远在变化,无法用一个ART套到那些不同时代不同地区的作品上去,但却有那些“具有正直性格的人,他们不肯在半途止步,时刻准备放弃所有唾手可得的效果,放弃所有表面上的成功,去踏踏实实地经历工作中的辛劳和痛苦。”)

       在十七八世纪,绘画雕刻与建筑从来不只是艺术家关心的事情,普通公众也经常和艺术家们谈论那些文艺理论,对不同的艺术家作出评判。如今不是不可谈论,普通人却确实很难真正地理解当代艺术。要真真正正地“明白”它们,需要懂得它们使用的语言,要懂得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和所作的尝试,而这绝非易事。当代艺术好像成了特定一群人的自娱自乐,而我们观看,就像远远路过热闹的人群,我们只取我们所需,我们下我们的结论,无论跟他们的表达是否有关。

     “如果我们不邀请他们做什么具体的事情,那么他们的作品流于晦涩而漫无目的,我们有什么权利责备他们呢?”

       创作和接受分离,并且创作者被搬上一个更高的位置的时候,与其试图用知识和理性去理解,不如一无所知地回归到单纯地,真诚地去欣赏自己所体会到地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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